【分享撞人經驗】開車去A到菁仔欉怎麼辦 之 刑事責任、刑事聲請狀 [聊天留言休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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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撞人經驗】開車去A到菁仔欉怎麼辦 之 刑事責任、刑事聲請狀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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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最近都三不五時會收到網友的信件問我無辜撞到人的相關事宜..
所以想說把我的經驗分享出來,這樣對於有開車的人應該都很受用...(當然是希望用不到啦~)


整件事情要回溯到2-3年前啦~.......
那天晚上12點跟朋友從酒店出來,開著我的老爺車載著喝醉的朋友要回家...
十字路口前準備要左轉的我,提早切入左轉車道減速,準備停紅燈,
結果在紅燈停止線前約4-5車身的距離,被一部從外側車道竄出的機車撞上.....
當時,外側的車道已經停了5-7部車,而他就是從停止的車陣中衝出來的,直接撞上開在內側車道的我...
原來在我未到準備左轉的大十字路口前,有一左轉小T字路口,機車情侶就是準備左轉進入那巷子,
所以沒注意到內側車道有車在行駛,就直接從衝出來,撞上了...
我馬上下車察看對方有沒有事,對方一站起來就說要報警...我當然說好啊....(樂的勒)
然後警察來先幫他們做筆錄之類等等的,再過來幫我做筆錄,....
結果警察告訴我,對方懷疑駕駛人是我朋友,是朋友酒駕要我頂替的.....喵的勒~...我朋友聽了超火大的...還好我那天一滴酒都沒碰......
重點是,反正我不理他鬼吼,他又要我賠....硬說是我的錯...
我聽了就更火,是他衝出來,路權也是我的....有沒有搞錯.....(轉彎車輛應禮讓直行車輛吧)


後來隔天我一個人赴約去派出所喬簽和解書之類的,結果對方來了6-7個..有大有小,有老有壯的....還惡狠狠的瞪我...(早知道我就烙兄弟去了...)
偏偏老娘視車如命所以也不是好惹的.....
他們把拿驗傷單出來,半威脅要告我,警察也希望我們簽和解書息事.....講了一堆......老娘就是不爽簽...因為他要我賠...
那我的老爺車,誰賠?.....糊牛屎嗎?...
所以當下和解不成,就閃人了....警察要我們去"調解委員會"處理...
後來申請調解是我去申請的,聽說這樣表示有誠意...(聽保險員說的)
和解當日,我與保險員一同到場,對方又是一脫拉庫的人來湊熱鬧...
後來他們拿出驗傷單跟機車估價單...估價單修理費用約塊一萬元
我的老爺車 估價單也拿出來,約3萬....
喬到最後,對方的意思就是,叫我回去糊牛屎,而且還要賠償他們的損失....
我當然不肯,就和解失敗,走人去了....
後來,調解委員會很熱心的又幫我們安排一次調解,
我在期間將車禍事故,自費送車鑑會,希望能有文件證明事故的責任歸屬...而非口說無憑
結果,車鑑會收件之後,好像是須調閱資料所以發公文給三方,就是給我,對方跟警局...
然後,......調解第二次....車鑑報告還沒出來...所以也是失敗
第二次調解後,我又收到公文,說是本案進入刑事案件,無法受理....

是的,進入刑事案件的意思就是,他們告我"過失傷害"...
我超火大的....



開庭那天,又是只有我一個人去...(我覺得我好勇敢唷)
對方又是一脫拉庫的人來湊熱鬧...不過還好不能進入議庭..
所以只剩我們2人對質..
檢察官問他:機車人,你為什麼要告雨木目....
然後,對方說: 因為雨木目(指我),態度不好.....
當下,我跟檢察官都覺得..........
後來檢察官,引導他說:是不是他撞到你,怎麼撞到的之類等問題,造成受傷,所以對我提告...
對方也就大約照著檢察官的意思 說了一次..
問完他之後,就換問我啦...問了一堆,一樣怎麼撞的,在哪裡撞的之類的問題....

問到最後,重點來了...(一定要學起來~!!)
檢察官說:雨木目,你有沒有撞到機車人?
我說: 有~!
檢察官說:那你認不認罪~!?
我說: 不認~!!
檢察官火大又問一次說:你剛剛說有撞到機車人,這樣就構成傷害罪,再問你一次,你認不認罪?
我又回答他: 不認~!!(老娘不認就是不認啦~!!)

後來檢察官也很無奈阿~檢察官也知道事故又不是我的錯,
所以他改問對方,說你想要怎樣? 要賠償?還是怎樣?
後來檢察官把他唸了一頓,說錯在他又不是我,就算要賠償,也只是按照%賠償,
就是說,他錯70% 我錯30%(這就是所謂的"應注意而未注意",沒看到他衝出來就錯30%了)
所以損失賠償金額也只要付30%,他若求償1萬,我只需付3千

檢察官把他唸了一頓,說錯是他,還要告我傷害,他建議此案退回調解委員會,重新調解...
所以我們就被退回來了...
之後的調解結果就是:
我車的保險賠他的錢,他沒拿,我也不用賠他,我的保險那筆錢進我口袋讓我修車...

雖然不夠我修車,但是爭了一口氣,因為錯的不是我..
還有,這個經驗告訴我們:
只要不是你的錯,就要堅持到底不認罪....雖然撞到他是事實....


另外,在地方法院上班的朋友當時有幫我擬一份"刑事聲請狀"~
.......................................................

刑事聲請狀
案號:XX年度核交字第XX號
股別:崇股
聲 請 人 XXX 身份證字號:RXXXXXX 女 XX年X月X日生
住 XX市X區XX路XXX巷XX號
電話:0929-XXXXX

為 鈞署偵辦XX年度核交字第XXXX號過失傷害案件,聲請人認本案車禍係告訴人過失所致,
然告訴人拒不賠償,聲請人仍會參與調解,惟雙方調解成立之機會甚微,為節省時效,
爰依刑事訴訟法第95條規定具狀聲請 鈞署將本案送車禍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刑事案件送請鑑定得免徵鑑定費),
以確定雙方過失歸屬。
另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4年度交易字第617號刑事案件之事實與本案相似
(該案告訴人從路緣斜切變換至內側車道,致使被告煞車不及,無從閃避而與告訴人機車發生碰撞,
難認被告有何未注意車前狀況之過失,係告訴人變換車道未注意安全距離所致,被告並無肇事原因),亦請 鈞署酌參。
此 致
臺灣XX地方法院檢察署 公鑑

中 華 民 國 9X 年 X 月 X 日


具狀人 XXX

.........................................................

內容就是針對"應注意而未注意"的鬼論點提出的翻案關鍵,
因為如果扣掉這個鬼論點,根本連那30%都不用賠~

以上就是 我跑了那麼多次調解委員跟地方法院檢察署 所學到的...
如果若我的觀念有錯誤或是法律上的誤解,也請魔人指正,謝謝~

Posted on: 2009/8/5 21:29

Edited by on 2009年08月05日 22:08:37
Edited by on 2009年08月05日 22:10:51
Edited by on 2009年08月06日 02:11:16
荒淫光臨雨木目 活動紀錄相本
挖喜CHOKAREN...卓凱倫...<-揪口連... 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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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分享撞人經驗】開車去A到菁仔欉怎麼辦 之 刑事責任、刑事聲請狀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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霜~~好樣的!!!

Posted on: 2009/8/5 21:52
開了Mini才愛上車小...
修了Mini才認清車老...
改了Mini才瞭解夢幻逸品不好找...
有了Mini才知道人生很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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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分享撞人經驗】開車去A到菁仔欉怎麼辦 之 刑事責任、刑事聲請狀
#3
四檔極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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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現在這種機車人超多。

Posted on: 2009/8/5 22:21
Love is the only engine of surviv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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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分享撞人經驗】開車去A到菁仔欉怎麼辦 之 刑事責任、刑事聲請狀
#4
四檔極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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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那邊生出來一條這種爛法的
什麼小"應注意而未注意",我那次也是被一台摩托車攔腰撞上,也是吃上這一條,難不成當人家要撞我的時候,我還要空中轉體360°閃過才算是有注意嗎??
最後那傢伙連什麼腳指頭破皮也是告我過失傷害,真的是逼人 @^%#@$%@
雖然說騎機車就是老大,但也不要這麼過份吧

Posted on: 2009/8/6 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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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分享撞人經驗】開車去A到菁仔欉怎麼辦 之 刑事責任、刑事聲請狀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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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真的~真的很火大,蝦米勒"應注意而未注意"勒~
惹到小咪,要他以後出門都要注意啦~!!

Posted on: 2009/8/6 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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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分享撞人經驗】開車去A到菁仔欉怎麼辦 之 刑事責任、刑事聲請狀
#6
四檔極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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ㄎㄎㄎ...

"A到菁仔欉"<=看到標題我還以為 撞到 椰子樹該怎麼辦餒~
結果是...菁仔欉 是形容那個人喔~

挖勒...台北住太久,都忘了這種形容詞~

誰要來跟我練台語

Posted on: 2009/8/6 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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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分享撞人經驗】開車去A到菁仔欉怎麼辦 之 刑事責任、刑事聲請狀
#7
三檔猛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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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律就是這樣..所謂的情、理、法..法律通常都擺在最後‧

Posted on: 2009/8/6 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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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分享撞人經驗】開車去A到菁仔欉怎麼辦 之 刑事責任、刑事聲請狀
#8
五檔飄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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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注意而未注意 這條讓我陪了31萬台幣

記得前年mini剛入手沒兩個月
有一天我開mini要從我們公司無尾巷倒車出來 已到叉路的三分之二兩 應該說路都被我佔據了 剛把頭轉過來要開往前
禿然碰一聲 一個女生從我後方飛過去
當下我一臉茫然 就趕快下車 問哪位小姐 身體有沒有問題
然後撥打119叫救護車 請救護車要過來幫忙
不過哪位小姐說要先通知她家人 也只好先通知他家人過來幫忙處理
因為他們家住在我們公司後面 所以第一時間也就到達現場了
當頭棒喝第一句話 就我問是如何開車的阿 哪都沒看到人阿
之後救護車來了之後 看一看小腿問題應該是要送醫院才是
不過他的家人卻堅持送附近診所就好了 也只好聽從他家人意思
送附近診所了 接下來交通隊就過來要做筆錄了 我也照實回答
接下來卻收到一張紅單 到車時應注意而未注意 罰款600元
也就莫名其妙簽下哪張紅單了 然後我就去診所看它 醫生說是骨折
裹上石膏後 休息一下 沒多久就回家休息了 當晚我下班之後就買一個禮盒去探望他了 看看它應該也要休息一整子 只好等它好點時再來說了 後來過沒兩天再去看望他 卻說小腿骨折很厲害 當初診所醫生誤判 說去奇美醫院看診 醫生說要休息個半年之一年...
而他的家人說就讓保險公司 去處理就好阿 就叫我都配合它們
事情過了一個月多後 收到地方調解委員會單子去調解
卻拿一堆單據 一張明細 要求89萬台幣 當場我跟我保險員 看到都傻了 結果後來說一說 保險幫我陪30萬 我包個紅包1萬元 和解成功r

但是重點來了
第一 我車子要開始往前開了 他從後方撞我 哪會是我錯ㄋ
就是當初做筆錄時 我有說到到車 而法令上有一條 到車時應注意而未注意致使他人財物損失受傷
所以說只要是到車就一定不對
但是我到車完後不就是要開往前了嗎
難到我不用注意前面左右人事物嗎
而且我到車時 時速沒達到10公里 哪會碰一聲人飛出去ㄋ
我調出我們監視攝影機看 她的時速過快 但是警方這邊說我沒辦法舉證他當時的車速
而我又說是到車 所以吃上一張紅單
但是當下如有疑問 是可以不簽哪張紅單的
因為牽了就一定輸了
所以有疑問時是可以不牽紅單是沒關西的

第二 人受傷一定馬上送大型醫院檢查
比較能判別傷勢 過好幾天了
再來說受傷很嚴重 是可以不理會的 (但是道德上說不過去)

第三 職業黃牛保險請款經紀人所列的明細就是比較多
把他一年來的生活費交通費學費有的沒的都算進去
這在調解委員會上是比較好跟保險公司請款
但是上法院就沒效了喔 都要舉證清楚合理 當初對方保險人
叫我全權配合 所以它明細裡面虛報了太多 才會有89萬
所以合理範圍內 我們可以配合
但是不合理面 就要請他先列一張明細給我們了
保障我們自己喔

第四 上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 公司要幫忙處理才是
但是我們公司人員幫我處理是越幫越忙 只好都我自己處理

最後 花錢事小 人沒事最重要 這是我的觀念 事情結束後再去廟裡面拜拜 求個心安就好阿 決解一件不好的緣分也好
雖然裡面很多不合理 不過沒影響到我的工作及其他的 保險公司要幫我處理 我就都OK了 也讓我學到 只要是到車就一定是不對的啦
應注意而未注意啦 很多法令時在是不知道如何說阿

以上提供車友參考用

Posted on: 2009/8/6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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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分享撞人經驗】開車去A到菁仔欉怎麼辦 之 刑事責任、刑事聲請狀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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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 霜 與 jason,

分享自己的經驗,雖然往事不堪回首!! 受用了!!

"菁仔欉" 是不是檳榔樹阿??? (拍謝..我離題...)

Posted on: 2009/8/6 20:11
完成夢想,放下塵俗,簡單的擁有,快樂的分享,夫復何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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