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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我是會自我檢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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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檔起步
Joined: 2010/4/3 10:08 最後登入時間
: 2010/5/21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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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點: 我知道~~ 任何事情在當事人尚未有完整陳述之前 非”當事人”敘述的任何文字,都屬不當行為 所以我發表的[漢克叔叔被欺負了嗎?]本文的確有不當之處,我道歉。
但是沒有不實之處,相信很多人都已在當事人部落格裡得知他本人的說法。
第二點: 有關不雅文字~~ 我知道這是非常不適當且嚴格禁止的規定 個人因為情緒及脾氣不佳,做出如此失當的行為 我道歉。
我在標題有提到事後檢討吧?! 所以我該道歉的道歉完了。
接下來是我看了無數次那篇已經被鎖定的主題以後想要說的話 這次我是發文作者,我可以說話了吧??!
1.第三篇回文 #4雪代修: 如果真的有被欺或是南部車友有招待不周的地方 應該請當事人出來說說話~ 我們會盡力做到大家滿意 以上文字,是當初雪代修自己說的。 請問,當你們事後得知當事人的完整說詞之後 是否證實有招待不周?? 有的話,那有盡力做了什麼事情讓大家滿意嗎?? 不用大家滿意,太嚴苛了,漢克一個人就好。 我不知道你們到底做了什麼?? 我只看到FB上一堆人不停的在攻擊當事人。
2.第四篇回文 #5 Naomimini: 特別是ping似乎特別自責,沒吃什麼就自己悶頭睡去了
以上文字,是文中Naomimini說到的。 我不在現場,所以我當下沒說話 但是後來活動照片我看到了,他喝酒的豪邁及大口吃西瓜的樣子 你們也都是當天的參加者,那天他到底是有沒有吃什麼?? 真的如你所說早早就悶頭睡去嗎?? 你說這話到底是不是在乎攏我???? 如果你說這話的確也有不當,是不是應該跟我說些什麼 3.第七篇回文 #8 進哥: 你說什麼把車停路邊.....是什麼意思我實在聽不懂咧~ 因為大丁哥"椰子宿"裡,有一個室內工作室可以當車庫給他停~ 以上文字,是進哥說的。 一樣,當事人部落格已經解釋這個說法了 一樣,我不在現場,所以當下我沒有說什麼。 那現在進哥也是為人父的大人了..聽說也有兩個女兒 是不是應該為自己的言論負責,當初這個說法是否有偏差 我又覺得我被你乎嚨了。
4. 第九篇回文 #10 ㄚ富: 三字經大文跟電話錄音請po吧。 文中一開始我已經為我的不雅詞語道歉了,我真的覺得我不該那 樣所以今天特別PO文,也為這個道歉。 但是ㄚ富,上面是你說的喔,你叫我PO文,說了兩次,分別在 #10 #12。 而我只說了6個字而已,我再說一次,這還是不對的,我 道歉。但是ㄚ富,我有種滿足你的好奇心,我說了! 也有種道歉,承認錯誤! 你要不要也說一下什麼?! 比如說,我不應該叫你PO文的之類的???? 如果在法律上我有犯罪,你也構成教唆犯罪囉
那篇已經被鎖定的主題,我在ㄚ富之後就沒在PO文了。 所以我只針對這幾個人跟我說的,提出以上的主述。
你們也都是大人了,也都是男人,也都很MAN!!! 當今天事情已經由當事人用流水帳的方式說明 並且尚未有人跳出來反駁當事人的說詞有誤
再回到最初你們說的言論 不會覺得你們幾個大男人在欺負我ㄧ個女生嗎?
我沒有看到有人私底下跟我說聲什麼
小孩犯錯就要逼他道歉,說對不起 大人犯錯都可以默默的就過了 以為沒有人放在心裡
我跟你們大家說 我都默默記在心裡
就算是籃球上的鬥牛賽 敵方出拐子,故意攻擊 但是也都會做做樣子 拉你起來,說聲沒事吧!!
這也算是種表示阿。
今天如果這個主題也就這樣算了,那也沒關係 但是至少我表達我的想法了
我就是覺得做錯事就要道歉一下 這樣就沒事了,大家還是朋友。
不要在鎖我的文了!!!!!!!! 這篇是我的心聲!!!!!!! 我幫我自己說話!!!!!!!
Can I?
Posted on: 2010/5/21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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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員
Joined: 2006/4/24 22:19 最後登入時間
: 11/2 18:09
From 北縣鶯歌,桃園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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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替人傳話, 要呢...請 hamk 自己來...
我厭惡這種自己躲在背後, 要朋友幫他推文, 要朋友幫他po 文,
不推不 po 就列敵對的做法, 把朋友當作籌碼, 算甚麼好漢 !!
你知道 hamk 當天跟我當面說甚麼嗎 ??
他說 : 我要看你 mini 能玩多久 ! 他說 : 今天沒來開槍 算仁慈了....
如果是你, 你還會寬容不惡言嗎 ??
我要他說清楚, 他馬上說 注重談話隱私....!!
不必了, 合則聚, 不合則離 ....
在他不分青紅皂白亂罵三通以後,之前幫忙協會網的恩情我還完了. 朋友一場不惡言的原則, 也還完了 !!
我還是要說, 他不喜歡這邊 , 就不要在乎,
他在部落格也很開心.作自己開心的事 !
這些事件我都清楚了解 , 也是當事者之一 , 很多我不願意多說.
也不會再有繼續了 ! 畢竟是一種傷害!
他要私下跟人去說 , 也 ok ..
很簡單, 要嘛 ...自己來說 , 不要用你的帳號上來看 !! 這些我都清楚.
算了, reset to default ... !! 在一塊不開心, 分了, 如感情一樣 !!
不用費心了, 真的 !!
除非 , 他自己願意來說, 不然任何代言, 我一率上鎖,我也警示過了 ! 他在部落格刪我回覆,我尊重,那是他的空間,在這也請您尊重我 !
若他願意, 跟我講 , 我開一篇主題, 讓大家說清楚,講明白! 若在理性範圍 , 也保證不鎖, 不刪文 ! 考慮看看吧 !!
別說我沒給大家理性表述的機會, hamk 帳號一直是開著的.
但是借用 evy 帳號上來, 違背他自己的承諾. 昨晚被我鎖 ip 了 !
請他出來面對 !! 我已經將 ip 解鎖 !!
請跟我說一聲, 好, 還是不好 !
若覺得不用 , 就遵造他所說的, 與協會論壇沒關係了...
Posted on: 2010/5/21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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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夢想,放下塵俗,簡單的擁有,快樂的分享,夫復何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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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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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當事人, 就看看....
留與當事者論述的空間 !!
我不想車友,在 facebook , yahoo blog ....,
處處吵不停 ! 不是很光采 !!
當天 墾丁活動當事者, 若覺得可以開主題雙方表述.
也請簽 ! 表達一下意願 !!
這件事, 循上次討論爭議處理原則方式,試行看看 !!
Posted on: 2010/5/21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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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了這是我的心聲 我今天在醫院慢慢打很久的心聲
他們幾個男生今天是針對我 我也就他們PO的文一一細述 甚至沒有提到管理者的名字 因為你沒有對我怎樣
其他的我也沒提到。
照管理者這樣說,是不是以後我說話就是HAMK叫我傳的??
我應該也是繳100元的正式會員吧。
所以以後在這個論壇EVY不能說話了,是嗎? 因為不管說什麼都是傳話??
Posted on: 2010/5/21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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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會員, 也是需要尊重管理者的 !!
你可以表述自己的意見, 不需要表述他人的事件 !!
墾丁行, 我是參與者, 雖不能綜觀全面, 但也可以根據事實陳述.
請遵照規則 ....
請 hamk 上來與大家溝通 !
我說清楚了, 非當事者....請不要介入與傳話 !
因為, 那與你無關 !! 不在場, 很多事情不夠客觀 !!
我不想多說 , 我與你也無恩怨情仇, 你也非當事者,
讓當事者面對 , 可以嗎 ???
Posted on: 2010/5/21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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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這個當事人就是我。
我為我覺得做不妥的兩點道歉 為我自己說話,竟然不可以? 不是說做錯要勇於道歉? 有話要講開。
這樣也可以說到HAMK。
你應該已經很清楚 他在他自己的空間說很多 也很多人都會去看 沒必要叫我傳話 我也不知道要幫他傳什麼
我臉皮還很薄 不敢跟妳們一直爭下去 被人家定幾次我就知道了 所以阿富之後我就不PO文了
所以請你尊重我的發言。
我不知道我這篇是哪裡得罪到你?
我有電話,你要解決什麼爭議 你可以打給我,我沒有不接
Posted on: 2010/5/21 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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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日時間 寶貴 !! 無法奉陪 !!
Posted on: 2010/5/21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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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ined: 2006/11/29 1:02 最後登入時間
: 2016/6/22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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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照: evy寫道: 3.第七篇回文 #8 進哥: 你說什麼把車停路邊.....是什麼意思我實在聽不懂咧~ 因為大丁哥"椰子宿"裡,有一個室內工作室可以當車庫給他停~
以上文字,是進哥說的。 一樣,當事人部落格已經解釋這個說法了 一樣,我不在現場,所以當下我沒有說什麼。 那現在進哥也是為人父的大人了..聽說也有兩個女兒 是不是應該為自己的言論負責,當初這個說法是否有偏差 我又覺得我被你乎嚨了。
當事者情緒化言論的真實性讓人懷疑~ 是否有故意讓旁觀者混淆視聽的目的不可得知~ 但~~~~椰子宿的室內工作室可當車庫是不爭的事實~ 我的確100%負責我的言論,所以更不知你們在玩什麼馬戲團!!!
Posted on: 2010/5/22 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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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哥,
大家當晚都開開心心的, 開心是自己找的. 不開心也是.
我們表述當晚的所見所聞,那是親眼所見,親耳所聞.. 光看圖片, 光聽別人講, 還可以振振有詞....領教了 !! 至於大家想相信誰, 留待聰明的朋友們評判.
我再說一次, 若 hamk 願意來面對, 我會專開一主題, 讓雙方說清楚 ! 有表述的機會 !
也請 hamk 別再用 evy 帳號登入了. evy 把帳號借給 hamk , 講話的公信力就受到質疑了. 到底是 hamk 在講, 還是 evy 在講 ??
若 hamk 不願意自己來講, 還是私下"要" 車友來講. 那我將視為沒誠意面對, 只是借友誼達成他自私的目的... 我會一率予以鎖文, 刪除 , 經勸導還是執意如此,那就直接停權 !!
大家覺得沒參加的車友, 會自己來說嗎 ?? 沒參加根本無法知道當天情形.怎麼說 ?? 用編的 ?? 沒參加者,講話的公信力在哪裡?? 講話可以負責嗎 ?? 這種非當事人,搞的很像自己在場的模式, 大家允許嗎 ??
若 hamk 不願來面對, 那也沒關係, 讓他在部落格自己發揮.
喜歡的人自己去看,
其他人就不用替人家操心了, 尤其當日沒參加的人!!
Posted on: 2010/5/22 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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