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收到法院的補正資料通知了..前幾天去請教法院的書記官一些相關法律問題時..給了我一個不開心的答案..他建議我可以和解就和解了..到時候就算判決我勝訴..對方存心賴皮的話..那張判決書比一張衛生紙還不值錢!!!.
.2天前剛好在門口發生車禍(別人啦)..處理警察進來借廁所時我也把握機會的請教了他...連他也建議我接受6萬和解算了!!!...我動搖了...怨嘆為什麼法律不能保障好人呢??..覺得整個狀況明明就是對我有利的..如真像書記官說的..那我贏了又能得到什麼呢??..真不甘心呀..
..當然..我還是會把資料送上去..整個流程跑過一次..至少瞭解車禍訴訟的一些相關細節跟程序..或許對車友以後遇到相關狀況時.有一些些的幫助!!..希望各位車友能夠給我支持的力量..祝福我吧!!!..